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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重庆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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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作者] 发表于 2022-8-11 14: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月12日,重庆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明确重庆籍考生10月15日起可向重庆市教委报送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市教委主要负责重庆籍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
哪些学生可以报考?报考硕士研究生,应届少数民族考生的生源地必须是重庆籍,其他(在职、往届非在职)少数民族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为少数民族,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考生为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材料准备
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准备相应的报考材料:在职考生应在教育部官网最新文件里查询下载(点击进入>>)《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签名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同时,准备工作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汉族考生还需出具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三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证明。
应届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校在读情况证明和生源地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户口和身份证已变更(迁出重庆市)的考生应提供变更后所属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往届非在职考生应准备《登记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个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的证明材料。
报考流程  
10月15日至16日(工作时间:9:30—12:00,14:00—18:00),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将报考材料送至重庆市哈曼酒店2楼会议室(重庆市教委机关大楼后面)进行报考资格审核,10月17日至18日(18日12:00截止),考生将报考材料送至重庆市教委机关2楼一会议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市教委进行集中审核后将在官方网站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对公示无疑义者将发放审定签章的考生登记表。在重庆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登记表》后,前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领取校验码在网上报名。
因全国各大院校博士招生考试时间不统一,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将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2023年12月7日至12月9日,第二时段:2023年2月1日至2月3日。考生将报考资料送市教委民族教育处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持《登记表》到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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